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上级文件要求,更加掌握辖区内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处置形式和集中处置单位分布情况,以及使用后未污染的玻璃(或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的处理方式和去向,确保医疗安全。2018年4月9日上午由省、市、区卫生监督所组织的专家队伍一行在继市中心医院之后又来到我院开展此次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指导。
指导工作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和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从对医院的了解情况来看,我院领导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非常重视,能够对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能及时收集,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包装物和容器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处理。每周固定三天及时接收“小箱进大箱”单位的医疗废物。通过此次专项督导有利于提高我院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完善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